近日,我校连续发生两起学生涉嫌非法买卖银行卡案件,案情大致如下∶
犯罪分子在网上联系学生,让学生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办理储蓄卡后进行购买,后利用购得的银行卡从事诈骗转账活动。目前学生已被南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根据上述案情,现在全校各班开展紧急排查,请有类似经历的同学立即挂失相关银行卡,并与班主任或保卫处取得联系,采取补救措施。
在此,再次提醒各位同学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甚至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因贪图小利,而毁掉自己的美好前程。
保卫处联系人∶ 余执坚 1397006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