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国资委对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及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请相关部门对照《2021年度江西省医药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项目清单》(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评分,并填写《****部门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表》(见附件2),于2022年4月18日16:00前将附件1、2及落实情况佐证材料的纸质稿交到党委办公室,附件1、2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006004608@,联系人:周琪,联系方式:1831791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