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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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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对于2020届中专及技校毕业生返校领取毕业证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发文部门:       作者:李楚雯      点击:

2020届毕业生:   

学校定于2020718日至19日发放2020届中专、技校毕业证,现将毕业证书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证对象

2020届中专及技校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78日前将《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提交至招办;

2.714日前交清在校期间所有费用。

二、 发放方式 毕业生提前缴清欠费并提交《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后,到校领取,具体形式及要求如下:

1.本人领取:需带好本人身份证;

2.委托代领:需带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逾期领取:持领证所需材料,于学期内每周四(法定假日除外)到校领取。如为疫情防控期间,还需符合防控要求。

三、 返校条件

据学校归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可返校领证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14天无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居住或出行记录(具体区域以卫计委最新公布为准);

2. 14天无省外其它地区居住或出行记录(如近14天内有省外其他居住或出行记录者,需要提供返昌前七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校领证,无返昌前七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限在校门口领证);

3.14天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

4.返校后能服从学校管理。 具体可返校领证名单另行通知。不符合返校条件的人员,按学校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返校,但可委托他人领取或待防控许可时本人返校领取。

四、 发放时间

718900-1530——14日内居住地为省内的毕业生;

719900-1530——省外居住或14天内有外省出行记录毕业生。

五、 发放地点

南昌市迎宾南大道880号 江西省医药学校翠林校区

6栋宿舍后广场——14日内居住地为省内的毕业生

校门口——省外居住或14天内有外省出行记录毕业生

六、 发放安排

为避免人员聚集,本届毕业证发放按14天内居住地为省内、省外分两天进行。疫情防控期间请全体同学在规定的发放时间内领取,具体工作人员安排如下:

 

序号

班级

班主任

发证人

1

15级五年中药二班

喻文娟

周斐成

2

15级五年中药益丰班

喻文娟

周斐成

3

15级五年中药永安堂班

喻文娟

周斐成

4

15级五年中药一班

王春艳

智阳阳

5

15级五年药剂昌盛班

王春艳

智阳阳

6

15级五年药剂开心人班

王春艳

智阳阳

7

15级五年药品食品检验班

付灵君

付灵君

8

15级五年生物技术制药一班

洪丹丹

洪丹丹

9

17级药剂康盛堂班

刘香菊

谢妍龙

10

17级生物技术制药联邦班

陈斌

陈斌

11

17级药剂五班

徐荣

徐荣

12

17级制药技术江中班

钟玉林

曾倩

13

17级制药设备与维修班

钟玉林

曾倩

14

17级中药制药太太班

钟玉林

曾倩

15

15级五年生物技术制药二班

王建龙

张雪楠

16

17级中医康复保健一班

王建龙

张雪楠

17

17级中医康复保健二班

王建龙

张雪楠

18

15级五年制药技术二班

陈伟良

陈伟良

19

15级五年药剂一班

万国成

刘浩

20

15级五年药剂二班

万国成

刘浩

21

15级五年药剂九州通班

万国成

刘浩

22

15级五年制药技术一班

万佳琪

万佳琪

23

16级中药预备技师新龙班

邹堃

邹堃

24

17级药剂四班

谢妍龙

谢妍龙

25

16级中药预备技师班

唐超

吴月华

26

17级中药班

余志坚

胡晔

27

17级中药藏诺班

胡晔

胡晔

28

17级中药新龙班

徐桃枝

徐桃枝

29

17级药剂一班

徐小宏

姚金龙

30

17级药剂二班

徐小宏

姚金龙

31

17级药剂叁班

徐小宏

姚金龙

32

17级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班

金志平

金志平

33

17级药品食品检验班

涂传承

涂传承

 

七、发放流程

返校人员领证流程如下:

1.提前注册“疫情查询助手”(图码附后),在校门口现场扫码,测体温(需做核酸检测者还需提供返昌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报《可返校毕业生名单》中的序号登记,进入校门;

3.按指定路线到接待点找班主任报到,填写《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凭证单》,在发证人员处领取相关证件;

4.核对毕业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按指定线路离校。

八、温馨提示

1.毕业生应及时领取自己的毕业证书,委托代领者请及时联络被委托人取得证书;

2.毕业生在领到证书时,要认真核对毕业证相关信息,若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唐超老师,电话0791-859840531

3.学生档案及团组织关系不得私自启封;

4.请进校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不得逗留,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

5. 按照学校防控要求,自驾返校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校门,请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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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教务处